四、阳 光 雨 露 馆
[简介]:“阳光雨露”馆,主要包括“干革命靠毛泽东思想”、“阳光雨露润我心”和“梦圆时分”三大板块,重点反映杭州知青的政治生活和命运。局部展现特殊年代(文革中、文革后、新时期)杭州知青在党和政府的号召、教育、关怀、重视下的特殊成长过程,同时体现新时期、新世纪杭州知青政策问题、遗留问题逐步妥善解决的苦乐悲欢过程。
[知青心声]人生道路,无论顺境逆境,只要向往光明,就会有鲜活蓬勃的生命,迎来阳光、雨露和早晨。(国光)
(一)干革命靠毛泽东思想 实物:当年学习过的毛选、毛主席语录、红旗杂志、人民日报等 图片:学习毛著、讲用会场景。老宣传画 (计划10幅) 实物:当年珍藏的毛主席像章、学习笔记等 (计划100种) (二):阳光雨露润我心 ----杭州市关心与调整上山下乡知青政策概况
1966年9月 杭州市组织250余人的各界人民代表团,分赴桐庐、临安、余杭、富阳等县,对2800余名下乡青年进行走访。 1965年10月 杭州市下乡知青的安置补助费分别提高到230元和160元,到山区或海涂新建队的人均400元。规定口粮由国家给予差额补贴;人均补助建房木材0.3立方米。入冬以后,国家又发放了大量布票、针织品和棉花,基本上解决了下乡知青的棉衣、棉被等。 1965年12月22日 市人委组织慰问在本市下乡的知识青年 1966年1月 市慰问团赴宁夏农村慰问杭州知识青年 1968年12月 市革委会决定,对在杭州地区七县农村插队落户的城镇知青,人均补助木材0.5立方米,布票4市尺,蚊帐两人一顶。 1970年秋 省、市大学招生改为“推荐工农兵学员上大学”的政策。实行群众和领导审查批准相结合的办法(直至“文革”结束) 1970年10月23日 市委常委会批准市上山下乡办撤消关于“老三届”毕业生鉴定中“具有资产阶级派性”等内容。 1973年4月24日 中共杭州市委下达(1973)91号文件。规定有四种特殊情况的男女青年可以暂不动员下乡(例:独生子女、已有多子女支农的,父母死亡或病残的等等)。 1973年10月21日—11月17日 杭州市委组织12600余人,对知青上山下乡工作展开大检查,其中对309个公社、3461个生产大队的41000余名知青进行访问。 1973年 杭州市对城镇的知青回农村老家落户的、到农村插队或建立集体所有制场(队)的,人均补助480元;到生产建设兵团和国营农(林)场的,人均补助400元;到高寒地区的,每人增加40元冬装补助费;去省外边远地区插队的,每人补助两次探亲路费,由安置地区报销。同时对下乡插队和城镇回乡生活不能自给的知青,人均一次性补助100元,未建房的补助200元。从1973年起,杭州市明确城镇知青在下乡的头一年口粮由国家统销供应,每人每月20公斤,食油按安置地城镇定量标准供应。 1974年7月19日 省、市里组织首批4000名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带队干部赴杭州地区各县农村,协助当地做好知青工作。 1974年10月 市革委会对城镇中学毕业生的分配问题作了若干规定,适当扩大了留城面。市委通知要求对确定动员下乡和不动员下乡对象,均应经群众评议、领导批准、张榜公布。今后招工,一般均从下乡两年以上的知青中招收。 1977年8月 杭州成立留城青年工作领导小组,制定了新的留城知识青年安置政策。(安置方式有顶替农民工、到集体所有制的工商服务单位、全民企业计划外用工等)。 1977年11月 杭州高校招生制度重大改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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