口述者:张元珍 整理者:屈钱丽 时间:2016年10月21日 下午13:30 地点:浙江万里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52225教室
张元珍,宁波人 1954年生。1972年7月去吉林长岭县插队。1976年1月抽调到现在内蒙古乌兰浩特钢铁厂马鞍山铁矿工作,曾在招待所、财会室任职。1982年10月份调到余姚供销社工作,后在余姚河姆渡商厦、医药商店工作,于2012年退休。
一、不得不下乡 我是1972年7月份去吉林省长岭县三团公社六十三大队集体插队落户的。我当时十九岁,算是初中毕业,其实并没有在初中读过几天。我们家里的兄弟姐妹有5个,我姐姐有工作了,我哥哥下乡了。妹妹在上高中,弟弟还小,于是就轮到我了。居委会上我家里动员来了,我知道东北离家很远,生活又苦,所以我不愿意去。 7月份,虽然我没有报名,但外面敲锣打鼓的还是给我送下乡通知书来了。我很生气,我没报名为什么送通知书给我?我就跑到知青办还通知书:“给,还你们通知书!我没报名为什么给我发通知书?”我之所以敢这样做,是因为我看到我邻居写的一封信,上面这么写着:你不要叫我们支边去,我给你们送什么什么东西。那封信原来我是背得下来的,现在我背不出了。这家的女儿是我同龄,她没有去支边,而去支农了。我明白他们家有钱,给上面的人送了东西,所以她没有支边。我还听说当时浙江省和吉林省是有合约的,用木头换人。所以那个时候我也不怕了,我不去,他们又能把我怎么样? 可是不愿意去也得去。因为我家的社会地位不高,没有钱送东西。他们给我父亲施加压力,我就只能下乡了。他们还在我的档案上写上一笔:该同志在支边过程中表现不好。听说当时有人还假装生病,男的就喝酒让血压升高,想尽办法不去。我没别的办法,只好去东北自己闯了。
二、做农民的日子 到吉林农村后,我们不会干农活,牛见了我们就“毛”啦。赶牛车和赶马车都是有口令的,我们不会,所以牛呀马呀都不听我们的话。那个时候我才90多斤,还算青年点里较大的了。但是干跟车之类的活也不行,因为马会踩到我脚上,很危险。后来老乡不要集体户的跟车了。当地老乡对我们很好,当时有政策,是不能动集体户的。有一个说法是“军人老婆集体户,电线杆子国有树”,都是不能碰的,我们是四大之一。这个政策挺好的,挺照顾我们的,也没人敢欺负我们。 那时的生活还是很艰苦的,平时渴了,喝水是趴着捧起脸盆里的水就喝了,也没有喝水的杯子。一个脸盆,洗脸,洗脚,喝水都是它。我们这样的生活,你们体验也没法体验了,真的只能听听了解一下。平时没什么娱乐活动,我们会在晚上唱歌,有人吹口琴,吹自己编的歌。不过那个时候《知青之歌》不能唱的,之前有个人写了《南京之歌》,坐了好几年牢。那首歌的歌词我记不全了,大概意思是南京古城,我的家乡。彩虹般的大桥,横断了长江。告别了妈妈,再见了家乡。跟着太阳出,伴着月亮归,南京何时才能回到你的身旁。那时忧伤的歌是反动歌曲,这种是不能唱的,我们只能在私下里哼几句。 有一次生产队的羊草着火了,我就去救火。因为羊草不是挺滑的吗,我就滑到两个羊草垛中间去了。说起这件事,我真的是挺感谢我的同学的,是她拉我上来的。要是没人看见,着火到这边的草垛的话,我大声喊也没有人听得见,我就真的出不来了。还有一次,到芦苇塘去救火。她小声跟我说你不要去,那个火那么旺,去了就卷进去了。所以这次被她拉回来了,不能做无谓的牺牲啊。她跟我在同一个青年点,我一直都记得她的好处,现在还经常联系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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